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人才培养办法》(渝会协[2014]103号)要求,我会制定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执业机构内部培训及送教上门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人才库建立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协会三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1: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 执业机构内部培训及送教上门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 人才库建立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