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协会秘书处起草了《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执业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秘书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以印发,详见附件一。
请各执业机构按照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推荐方法、推荐名额等要求,填写《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二),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推荐表盖公章后送协会综合部。
联 系 人:赵伟伟
联系电话:63118450
附件:一、第四届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