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自2004年8月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协会建立健全了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相继成立了行业编辑、调查、惩戒、维权、专业技术等五个专门(专业)委员会。三年任届期满,各委员会积极努力、有声有色、成效显著,维护了行业权益和行业秩序,推动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和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暂行规则,经研究,协会定于2008年1-3月启动并完成行业五个专门(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为调动会员参与行业事务的积极性,选拔吸收行业的优秀专业人才,请各执业机构向协会推荐行业五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一)候选人采取“执业人员申请、执业机构推荐、协会审查提名”的方式产生。 (二)按照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附件一),执业人员填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二)。 (三)执业机构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协会秘书处,秘书处根据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所在执业机构地域分布、规模大小及行业形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拔确定候选人,将名单提交于2008年3月初召开的协会二届六次理事会。 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要求 (一)行业委员会肩负着维护行业权益、维护行业秩序的重任,各执业机构应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开自愿的原则,推荐热心为行业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做好行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以执业机构2007年12月31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资格人数之和(附件三),确定候选人名额:1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候选人;11–30人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31–50人的,可推荐3名候选人;50人以上的,可推荐4名候选人。 (三)未被吸收进入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的人选,纳入“行业专业后备人才库”。 (四)请执业机构于2008年1月31前,将《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报送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汪力 电话:67031020 附件: 1、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 2、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行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人数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