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经2020年6月5日行业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于2020年8月1日开始实施,请遵照执行。《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渝会协[2007]123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2020年8月1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经2020年6月5日行业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于2020年8月1日开始实施,请遵照执行。《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渝会协[2007]123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