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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缴纳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渝评协〔2024〕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2 10:58

各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90号)及《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渝评协〔20243号)文件要求,重庆地区评估机构应报送2023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4年度会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行业财务报表

(一)报送时间

    2024430日前。

(二)报送方式

    通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财务报表模块完成。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专栏,登录后选择“财务报表”。

(三)报送内容

    1.整套财务报表,包括:报表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明细表。2023年新备案的评估机构不填报“业务收入明细表”,只填报“业务收入明细表(变更)”。评估机构还应将整套财务报表打印,交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财务报表模块。

    2.经重庆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审定的财务报表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外,还应包括“业务收入明细表”或“业务收入明细表(变更)”。

    3.2023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四)报送要求

    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财务报表报送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1.财务报表和会员数据以20231231日为基准日,会员数据来源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

    2.评估机构应按照非合并报表的方式填报财务报表,即:财务报表不包含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财务数据。

    3.同时从事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的单位会员可以扣除该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作为会费计算基数。会费计算基数同时作为综合评价、分级管理等事项依据。已经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补充其他专业领域评估资质的单位会员,需要扣除相应收入的,将相应收入数据填入“业务收入明细表”或“业务收入明细表(变更)”有关明细项。

    4.审计报告中未包含审定的“业务收入明细表”或“业务收入明细表(变更)”的,协会在计算会费时,将不对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予以扣除。

    二、缴纳2024年度会费

    评估机构在财务报表模块“会费情况汇总表”中查询2024年度会费具体计算方式及金额,并于2024430日前将会费汇至重庆评协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金州支行

    银行账号:3100 0009 1910 0030 535

    会费收据为电子票据。协会收到会费后,将把电子票据信息发送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财务人员与协会办公室刘卿平联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务报表及会费政策:赵伟伟67031023

    会费收取及票据领取:刘卿平67031022

    报表人员权限变动:蒋朝建63051031

    协会行业报表QQ群:415809506

    中评协财务系统技术支持:石如梁 13051653113、秦玉恒18515423171

 

    附件:1.《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使用说明书》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4122

附件:  20240029附件1:

附件:  20240029附件2: 关于报送中评协报表的通知附件2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