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分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
批准分所设立文号 | 渝财会[2015]61号 | 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 420100055001 | ||||||
分所办公场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9-1号 | 邮 编 | 401121 | ||||||
一、变更情况 | |||||||||
变更项目 | 变更前情况 | 变更后情况 | |||||||
分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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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办公场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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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负责人 | 刘渝生 | 杨帆 | |||||||
二、新负责人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执业资格 | 是否该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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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 | 男 | 注册会计师 | 是 | ||||||
三、相关规定 (一)设立分所的事务所的条件: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应当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设立的分所的条件:设立的分所应当符合24号令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三)此公告的依据为2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 | |||||||||
说明:对此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联系监督电话: 023-6757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