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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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的通知
渝会协〔2023〕13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9 09:55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鼓励和引导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积极开拓业务领域,业务做精做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修订)》及《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渝会协〔2017〕61号)的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决定组织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2023年鼓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一)拓展业务领域

    执业机构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之间完成的属于协会鼓励的业务项目,并愿意将实施的技术方法、程序、涉及的专业知识问题、收获体会、可借鉴的内容等事项以书面的形式在行业中展示,具有示范和领先作用的项目应当符合《2023年行业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附件1)的要求。

 (二)业务做精做专

    执业机构通过自身的核心优势,突出服务特色,在开展非传统业务时,擅长某一领域业务,且技术实绩突出,在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其中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非传统业务收入占该机构全部收入比重超过50%,评估机构2022年度评估非传统业务收入占该机构全部收入比重超过30%的。

 (三)研究专业课题

    执业机构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之间完成的行业专业技术课题研究,已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并愿意将研究报告在行业中展示,具有实践意义的。

    三、提交材料

 (一)拓展业务领域

    1.申请书。申请格式见《行业“拓展业务领域”鼓励申请书》(附件2),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

    2.申请事项符合鼓励条件的说明。

    3.申请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业务报告、业务约定书、发票等。

    4.拟展示的方式和相关材料。

 (二)业务做精做专

    1.申请书,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

    2.申报事项符合业务做精做专鼓励条件的说明文件,包括相关工作的总结,包括擅长的业务领域和业绩、做精做专应具备的专业素质、经营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等。

    3.申报事项符合业务做精做专鼓励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业务清单、收入汇总表等。         

 (三)研究专业课题事项

    1.申请书,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

    2.研究报告。

    3.研究报告的说明。

    4.拟展示的方式。

    上述申报事项需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盖章的PDF电子版一份,并附全部申报材料的其他电子版。申报材料的质量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请申报的执业机构认真对待。

    四、其他事宜

 (一)每家执业机构申报“拓展业务领域”和“研究专业课题”的项目每项不超过3项。

 (二)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协会联系。

    联系电话:代成艳,63118214

    电子邮箱:349334437@qq.com

 

    附件1.2023年行业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

           2.行业“拓展业务领域”鼓励申请书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20230327附件1:20231108--附件1:2023年行业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

附件:  20230327附件2:20231108--附件2:行业“拓展业务领域”鼓励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