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行业公信力,根据《证券法》《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中评协起草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认真学习并于4月18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我会监管部。
联系人:蔡雪晴 邮箱:79397728@qq.com
附件:
1.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