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中共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准确掌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状况,及时更新统计资料,为党的建设和党组织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行业党委制定了《党员情况汇总表(含预备党员)》、《行业党组织情况表》。特要求各单位切实按照调查摸底的实际数据,填报好报表(见附件),按时上报行业党委。现就统计填报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报单位
重庆辖区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填报内容
1、党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入党时间、组织挂靠情况、党内职务等;
2、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数、党员数、预备党员数、建立党组织情况等。
三、填报时间
统计报表需按季度填报,数据基数以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准,每季度末月25号为报表上报时间。
四、填报方式
每年前三季度的报表,只需上报电子版。第四季度报表必须同时上报电子版和纸制报表。
五、填报要求
1、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对统计工作要关心,落实专人进行数据统计,报表要有领导审签制。各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名单传真至行业党委办公室。
2、内容要完整。各填报单位要高度负责,坚决消除“多报多错、少报少错、不报不错”的错误心态,逐项填报应填项目,不得漏项。
3、逻辑要理顺。要认真分析核对表内、表间数据的关系,确保前后上下对应、逻辑关系通顺。
4、波动要说明。对于出现数据较上季度波动较大的情况,各填报单位应将增减幅度、波动原因作书面说明,随报表一并报送。
5、填报要准时。每季度统计表的上报时间为本季度末月的25日前。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
六、其他事项
无党员的机构,只填写附表2《行业党组织情况表》中的“机构名称”、“机构编号”和“从业人员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按时报送到行业党委办公室。
统计工作中若有其他问题,可随时联系。
联系人:刘荣 电子邮箱:20057465@qq.com
电话:67031193 传真:67031194
附件:1、党员情况汇总表(含预备党员);
2、行业党组织情况表。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