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变更时间
名称
首席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股东)
数量
5
2
姓名及
出资(持股)比例
姓名
出资(持股)比例
姓名
出资(持股)比例
何君
98.33%
唐历刚
98.75%
唐斌
0.42%
杨家华
1.25%
吴毅
0.41%
唐历刚
0.42%
杨家华
0.42%
办公场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谢家湾正街55号2904
我保证本表所填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全部属实。
首席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评估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2.首席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提交《评估机构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简历》、《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注册情况审核汇总表》,并附市资产评估协会出具的合伙人(股东)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3.合伙人(股东)发生变化,变更前后全体股东全部填写,同时新增注册评估师股东应提交《评估机构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简历》、《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注册情况审核汇总表》,并附市资产评估协会出具的合伙人(股东)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新增非注册评估师股东应提交《评估机构非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简历》、《非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审核表》;
4.办公场所发生变化的,应附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