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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学习贯彻国办发30号文大家谈(三)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09:37
编者按:
        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是行业人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即日起,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推出“学习贯彻国办发30号文大家谈”系列栏目,邀请全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谈体会、说感想、话落实,敬请各界人士关注。
 
 
        重庆海平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王勇:重庆海平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王勇:《意见》的出台,给中小事务所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一方面,在注会法修订后,有限责任事务所可能面临清算或改制为合伙制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及事务所的责任范围会加大。另一方面,其大型优质客户可能倾向于选择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高、责任赔付能力强的大型事务所,中小所面临的生存环境可能会变得更加艰难。挑战孕育机遇,中小事务所应当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一是优化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执业准则执业,以降低审计风险、提升执业质量。二是要么通过合并变为新的大型事务所或成为现有大型事务所的分所,要么走精专发展方向,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余剑锋:当前,恶性低价竞争是诱发注册会计师低质量执业的重要因素,“最低价竞标”是长期困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完善市场机制。《意见》从国家政策层面提出“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等指导要求,为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提供了决定性的力量,对中小事务所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利。同时,《意见》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实践中更加重视实质风险、解决实质问题,防止走过场只注重底稿形式的不良倾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也为监管机构执业检查中避免过度注重底稿形式是否完备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
 
        重庆咨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柳光红:《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因生存发展而采取无序降价、降低质量竞争的现象将得到改善,但同时也意味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这就要求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业务拓展、业务质量上下功夫,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向和轨道。要始终坚持质量为先,将执业质量视为事务所发展和获得客服认可的坚实基础,不断提升自身声誉度。要在做好传统审计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咨询业务领域,如:财税顾问、内部控制咨询、企业重组策划、投资项目效益评价等,推进事务所健康有序的发展。
 
        重庆康捷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鲁儆:《意见》提到“努力构建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这必将给中小事务所在报告及底稿质量管理方面带来挑战。同时,《意见》也对行业收费提出指导性意见,使我们看到了行业稳健发展的春天。作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要清醒地认识到其中的挑战,更应该“变危为机”看到强监管背景下的发展机遇。要化压力为契机,顺应挑战,坚守以质量为导向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内功修炼,提升执业质量,推动会计师事务良性发展,进而实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重庆道尔敦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代远盛:作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坚持质量为先、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为市场提供真实、可靠、有用的专业意见。二是结合市场需求,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把每一位人员都培养成适应事务所发展需要的行家里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积累事务所品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