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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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许可重庆易立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的批复
(渝财会〔2019〕36号)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15 11:52

重庆易立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名称:重庆易立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三、合伙人共2人 
  邹自力(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08300440786); 
  陈祖南(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02300620568)。 
  四、首席合伙人为邹自力。 
  五、许可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请你所按规定执业。终止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应当向我局交回执业证书。交回执业证书后,企业主体持续存在的,应当变更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