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18年11月7日作出准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100755001; 三、负责人姓名:周含军; 四、经营场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2号B单元412号-422号。 特此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