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26-03-30作出准予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74701505001;
三、负责人姓名:乐宝泉;
四、经营场所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里店街道创富路3号1幢第13层1303。
特此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01日

你现在的位置:
> 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26-03-30作出准予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74701505001;
三、负责人姓名:乐宝泉;
四、经营场所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里店街道创富路3号1幢第13层1303。
特此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