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规范新设执业机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规定,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草了《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谈话制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组织本机构会员提出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后于2025年6月27日前反馈至协会会员部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云浅;
联系电话:023-67031194;
电子邮箱:cqicpa_hyb@qq.com.
附件: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谈话制度(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