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01月02日作出准予重庆和茂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和茂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50010118。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李春燕。
五、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李春燕:500300900050,陈兴翠:500300810042。
六、注册资本:30万元。
七、经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2幢28-15。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