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解决审计实务中的问题和难点,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两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所认真学习,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3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监管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蔡雪晴 邮 箱:79397728@qq.com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下载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