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所:
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充分认识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研究,积极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本单位书面意见反馈至协会。
联系人:孟莉莎
电 话:63118450
邮 箱:19675834@qq.com
附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