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资产评估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有关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办法已经中评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评协将根据2018年各执业机构在中评协财务系统中报送的报表业务收入计算2019年会费,并对预缴的会费进行多退少补。
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19 〕16 号)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