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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协会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5-01-09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了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丰富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信息公开载体,便利行业信息获取,加强行业与社会公众、协会与广大会员的交流,协会已开通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新型传播媒介,给大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名称/微信号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cqicpa
  二、关注方式
  个人注册微信账号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关注:
  1.登陆微信→发现→扫一扫→手机对着“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二维码(见下图)扫描→添加关注。
  2.登陆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搜索栏输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搜索并添加关注。



  目前,该账号正处于试运行阶段,欢迎关注,有好的建议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底部的“意见反馈”栏目反馈给协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