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 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 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共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会行党〔2012〕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办法,努力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