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党总支): 接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举办2008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渝机工委组[2008]1号)的通知,请各支部(总支)将第二期、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名单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行业党委办公室。具体要求详附件。 附件:关于举办2008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渝机工委组[2008]1号) 行业党委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党总支):
接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举办2008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渝机工委组[2008]1号)的通知,请各支部(总支)将第二期、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名单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行业党委办公室。具体要求详附件。
附件:关于举办2008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渝机工委组[2008]1号)
行业党委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