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总支、支部: 为迎接建党87周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行业党委决定于今年5─6月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评比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主要内容 各总支、支部要在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基础上,从进一步解放思想的角度出发,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检查个人在理想信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地突出问题,努力加以解决,务求取得实效。通过评议,使广大党员自觉实践“三个代表”,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解决自身问题的努力,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先进性,成为新时期的合格党员。 二、民主评议工作方法 民主评议工作在行业党委领导下,由各总支、支部组织进行,从2008年5月25日起,到6月15日结束。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努力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认真做好定格和评议工作。同时,在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报行业党委。各总支、支部也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进行表彰。 三、名额分配 各总支、支部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原则控制在总支、支部党员总数的15%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比例原则控制在总支、支部委员的20%以内,只设书记、无支委的党支部,行业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直接下达指标。 凡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且机构目前尚未组建支部的零星党员,要求每人按相关规定写书面总结于6月15日前报行业党委办公室。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可推荐本总支、支部,也可评选其他总支、支部,但全行业不应超过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各总支支部可根据工作实际,推荐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机构负责人,但全行业不应超过3名。 四、评选表彰办法 评选表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总支、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提名后,自下而上层层进行择优推荐。各总支、支部推荐候选对象时,应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2、行业党委按照表彰名额,对各总支、支部推荐优秀个人进行审核,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时间安排 各总支、支部请于6月20日前,将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总结、民主评议登记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推荐表报行业党委(连同电子版)。 行业党委将在7月1日前召开表彰会议,隆重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 五、具体要求 各总支、支部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民主评议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表彰对象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工作在第一线的党员、党务工作者为主。行业党委将认真审核,真正把成绩显著、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出来,使评优工作真正起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群众、影响行业的积极作用。 联系电话:汪力 67031020 王娇:67680821 电子邮箱:jojo1730@163.com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条件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6、积极支持党建工作机构负责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