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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注党委〔2012〕2号──关于印发《行业期刊通讯员考核奖励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02-06 00:00点击次数:

 

 

关于印发<重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

期刊通讯员考核奖励细则(试行)》的通知

渝注党委〔2012〕2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为加行业宣传力度,调动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行业专业交流,根据《<重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期刊通讯员管理办法》关于通讯员的权利、考核和奖励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行业党办总体负责,宣传工作部和编委会具体负责,通讯员组长分片负责,加强对通讯员的沟通协调。

(二)协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讯员工作会,研究部署工作,组织一次通讯员培训班和专题研讨会,组织一次部份通讯员外出采风活动,提高通讯员的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通讯员每年为行业期刊组织稿件不少于2篇;撰写执业机构专业活动、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的行业动态、简报不少于12篇。

所谓专业活动,是指执业机构或执业人员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服务,其专业报告、专业结论或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的称赞和荣誉;所谓社会活动,是指执业机构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事迹,如捐资助学、提供智力支持等;所谓文体活动,是指执业机构党政工组织的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读书演讲、传统教育、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等。

撰写的行业动态、简报,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100—300字。

(二)通讯员的组稿、撰稿发给本小组的通讯员组长。组长收到通讯员的组稿、撰稿,作好登记,签署建议意见,并及时将动态、简报,发给行业党办,其余稿件发给行业期刊总编。

(三)通讯员组长每月底,将自己所联系通讯员的组稿、撰稿情况统计上报行业党办。每月初,行业党办向行业通报各通讯员组稿、投稿及采用情况,以此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

三、评比标准

(一)完成全年撰稿、组稿任务,满分100分。

1.超额完成撰稿、组稿任务加分,多组稿一篇加1分,多撰稿一篇加2分;未完成撰稿、组稿任务扣分,少完成一篇扣3分。

2.中注协、中评协等上级单位或国家级刊物采用的加2分;行业期刊协会网站或省级刊物采用加1分。

    3.中注协、中评协等上级单位或国家级刊物肯定的加3分。

(二)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文体、宣传、培训等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四、考评与奖励

(一)协会每年组织优秀通讯员考核评比,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行业党委、行业协会对获奖通讯员颁发奖状和奖金。优秀通讯员奖项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二)凡被中注协、中评协等国家级刊物采用登载的专业性稿件,每篇记后续教育学时40小时;被省级刊物采用登载的专业性稿件,每篇记后续教育学时20小时。一篇稿件被多级刊物采用的,按最高等级计算学时。

(三)优秀通讯员获奖情况记入行业综合评价体系。

(四)一等奖优秀通讯员可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写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免费参加主题座谈会或外出采风活动等。

五、本细则由行业编辑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2月3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