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指导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渝注党委〔2012〕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指导方案》的通知(会行党〔2012〕4号)转发你们(以下简称“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担负起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切实履行职责。高度重视,迅即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精心组织,做好动员、摸底及自评等各项工作。
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师)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关系,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抓紧、抓实、抓细。请各事务所党支部于2月27日前将《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分标准表》连同文字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分别上报省行业党委。行业党办将对各事务所党组织上报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进行认真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逐户分类定级。
三、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并于3月15日前上报行业党委办公室。行业党委将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党(总)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落实。
联系人:孟莉莎 67037595
庞双美 63118214
电子邮箱:409889949@qq.com
附件:《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指导方案》的通知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