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媒体传真 >

登山比赛竞赛规则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6-03-30 00:00点击次数: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第三届运动会登山比赛规则

    一、起跑
    1、全体参赛人员站立起跑线,准备起跑。
    2、起跑线前中段留出厅局领导站立位置。
    3、发令枪发令计时开始,鱼贯而出,不得拥挤推拉。
    二、到达
    1、个人名次取前6名,分别取女子前3名,男子前3名,6名个人名次在团体队中产生,不单独设立。
    2、团体名次取前三名,以20人(男10人女10人)为计时单位,20人由队长整队并报告人数,经裁判员清点无误后按定计时表计时。
    3、团体前三名后到达终点的队伍,不计时,只清点人数满20人(男10人女10人)后经确认后,方发放参与奖。
    4、来宾团体参赛队员,男女比例失调,不计算成绩只发放参与奖。
    下列事项经裁判确认后作扣奖处理:
    1、没有队旗扣除100元;
    2、服装不统一扣除100元;
    3、人数不齐扣除100元。

    比赛路线:
    古木峰公园门前--横穿公路--照母山公园正大门—沿公园内公路—沿山路—返回古木峰公园门前。全长约5公里。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