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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监管的严冬 拥抱评估的春天
来源:银努评估 王洪昌 发布时间:2018-10-26 16:20
  露珠透,北风凉,清秋时节起寒霜。雁南去,人北望,遥寄书简问短长。冷与暖,记心上,保重身体别太忙。

  “今天是霜降,霜降意味着冬天来了,但同时也表示春天不远了”, 2018年10月23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教学楼102-103教室,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总裁、首批资产评估行业领军班班长刘登清先生在为二期评估领军全体学员作题为《从证券监管角度谈评估准则及评估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中如此说。从他的讲座中,我们感到了阵阵寒意,特别是监管的严厉,当然,我们也感到了很多的暖意,包括春天不远了。

  一、监管的严厉
  刘登清先生作为首批领军班学员,首批领军班也承担了两个课题,其中一个就是关于行业监管方面的课题,这个课题还没有最后结题,但研究成果已基本成型,今天他给我们分享了这个课题的一些成果与观点,受益菲浅。
  他首先讲了近五年八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评估案例,通过分析他认为这些评估案例大致分为三类:有五个评估案例属于未勤勉尽责导致的低级错误,有一个项目属于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导致的评估假设不合理问题,还有两个评估项目属于独立性问题,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当然,最后一类情形受到的处罚也相对更为严厉。

  其次,他介绍了最近几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70个评估案例,其中,直接由中国证监会处罚的评估项目有44个,地方证监局处罚的评估项目26个,通过分析这70个被处罚的评估项目,主要处罚的依据是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其中五个准则出现频率最高,这五个准则分别是《基本准则》、《评估报告准则》、《评估程序准则》、《评估工作档案》及《企业价值评估准则》,而这五个准则中,有30条左右具体条款又被经常作为处罚的依据。
  刘登清先生除上述五个准则而外,还加了一个《职业道德准则》进行讲解。讲解中,着重讲解了《程序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五条,主要涉及的现场调查的五个手段和核查验证的七种方式,其间列举了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评估项目,其警示意义极大,另外又重点讲了《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第四章评估方法的第二十三条,这一条主要是收益法未来收益预测问题,因为企业价值评估中更多采用收益法的结果,而收益法的结果受两个核心因素的影响,一是盈利预测,二是折现率,这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包括现在很多天价的并购重组项目,其实都是这两个指标在作怪。列举的案例很多,很多案例仿佛将我们带到了当事现场,很受启发,也特别感慨,尤其是在霜降的当天,客户的强势,监管的严厉,无序的竞争,阵阵的寒意。

  二、春天不远了
  监管严厉其实是大家所乐见的,包括我们自己,如果没有强监管,如果没有高门槛,谁都可以进入,资本市场很乱,国资管理很无序,那才真正是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冬天,谁也不愿意见到。
  只有强监管,才会带给评估行业以春天,除此之外,今天的讲座也很有暖意。
  刘登清先生谈了关于估值报告的问题,其实这也是本人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去年,我曾在《估价无处不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年会论文集)中发表了一篇《评估咨询业务拓展与应用的一点思考》,我作文的初衷是觉得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要做大做强,法定业务是基础层,更大的边界是这个行业没有边界,而咨询业务可以扛起这面大旗,但如何可以不受或少受行业监管,又能长在资产评估行业身上呢,这是一种智慧,需要我们全行业共同来思考与努力,至少可以呼吁一下。
  刘登清先生搜集了资本市场上从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共三年半的207份估值报告,他作了一个分类统计,这207份估值报告中,其中由资产评估机构做的有137份,占66%左右;由券商做的有56份,占27%;由其他投资咨询公司做的有13份;还有1份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做的。这些估值报告也有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比如他讲了一个案例,某资产评估机构做了一个评估咨询报告,该报告除了将报告写为咨询报告外,其他所有的包括评估依据、评估方法甚至评估师声明等都是按资产评估准则而做,这也是中国证监会处罚的依据。
  那么该怎样来找寻这个边界呢,一方面不太受监管,另一方面也为客户所用,同时还可以为行业开拓业务,刘登清先生认为至少两点:一是报告的定位,报告一般不能作为交易依据,主要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所以应该是咨询目的;二是即便是估值报告也应有规可循,有执业依据。现有207份估值报告,有134份无估值依据,只有26份将评估准则作为依据。没有评估依据的报告,很难有公信力和专业价值。
  这一点是很温暖的,如何让这个行业没有边界,估值报告或咨询报告将是行业做大做强的根本动力,而这,刘登清先生正在着手研究,相信还有更多的行业同仁为之努力。

  今天是霜降,寒气重重,但课堂很温暖和享受,看,二期学员正踏歌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