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了《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本所认真学习,并于11月12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我会监管部。
联系人:蔡雪晴 邮箱:79397728@qq.com
附件:
1. 《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20230315附件1: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0230315附件2:《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