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7月21日)
| 事务所名称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批准设立文号 | 渝财会[2021]4号 | 执业证书编号 | 474700295001 | ||||||
| 办公场所 | 重庆市北部新区礼信街1号附14号 | 邮 编 | 401121 | ||||||
| 一、变更情况 | |||||||||
| 变更项目 | 变更前情况 | 变更后情况 | |||||||
| 事务所名称 | |||||||||
| 办公场所及邮编 | 重庆市北部新区礼信街1号附14号 | 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3号8-5 | |||||||
| 分所负责人 | |||||||||
| 二、新任股东情况 | |||||||||
| 姓名 | 性别 | 取得注师证后拟成为股东前连续5年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拟成为股东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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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规定 对股东及注册会计师要求:1、股东和其他注册会计师在未办理完转入该事务所手续以前,不得在该事务所执业;2、事务所发生变更事项后,股东条件应当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以下简称89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3、注册会计师不得有89号令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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