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19-09-04作出准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5001;
三、负责人姓名:曹阳;
四、经营场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8号44-1号。
特此公告。
一、分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5001;
三、负责人姓名:曹阳;
四、经营场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8号44-1号。
特此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09月06日
2019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