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规定,经审查,李凤琼等4位同志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决定批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名单如下: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李凤琼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何 娟 重庆同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蒲莉莉 重庆百年通冠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隆红梅 重庆事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特此批复。
附件:注册会计师汇总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