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行业惩戒。经行业惩戒委员会惩戒会议决定,给予重庆鸿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及注册会计师田涛、向明进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存在的主要违规事实如下:
在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某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违反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情形。
一、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
在对货币资金、贷款、往来科目、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重要项目的审计中,实质性程序实施不到位,审计底稿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包括:未对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贷款、往来款项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回函地址并非事务所注册地址;存货未获取基本的项目完工情况分类明细表,未关注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未对收入成本实施基本分析程序,未对产品销售成本进行必要的测试,未对大额预计成本予以关注并实施必要检查等。
二、对重大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
个别项目往来科目中暂估金额占科目余额70%以上,且未见暂估的恰当理由;部分项目往来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均较大,且期末余额为0,个别项目在工程尚未竣工结算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余额为0;个别项目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较少,营业收入与贷款规模严重不匹配。对前述异常情况未予以关注并实施必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