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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德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的通报批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30 15:11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行业惩戒。经行业惩戒委员会惩戒会议决定,给予重庆德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世莲通报批评、给予3名注册会计师训诫的行业惩戒。存在的主要违规事实如下:

    在某金属制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某融资担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某小额贷款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某建设集团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某压缩机制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违反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情形。

    一、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

    在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重要项目的审计中,实质性程序实施不到位,审计底稿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包括:仅对部分银行账户实施函证且未说明理由,未对大额理财产品执行函证程序也未说明理由,未关注贷款未进行分类的合理性并做出恰当处理,未见关注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及成本核算,未见检查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未见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审核记录,大额关联方收入未核实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缺少必要的分析测试、查验程序等。

    二、对重大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

    银行存款中存在部分个人账户,其本年累计借贷方发生额占银行存款本年累计借贷发生额的50%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存在以个人账户购买的大额理财产品;应收代位追偿款(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8%)未计提坏账准备;多笔已严重逾期的贷款仍按1%计提减值损失等,对上述重大异常情况未予以关注并做出恰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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