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规定,经审查,郭青华等8位同志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决定批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名单如下: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郭青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程喜文 重庆同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谢艳丽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一岚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谭 雪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黄 萍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钟文莲 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张 悦 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附件:注册会计师汇总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