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为促进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发展,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人员")开展2014年行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课题研究方向 (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思路; (二)边远地区中小执业机构发展方向; (三)如何建立有效的非执业会员管理和服务体系; (四)执业中需研究的专业课题。 二、课题研究方式 执业人员可申请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参加行业课题研究: (一)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的课题研究; (二)执业人员自行组织课题组研究。 三、申请人条件 申请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 (二)具备与开展课题相关的工作经验,从事相应工作时间超过3年; (三)过去已承担的研究课题已经结题; (四)必须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的课题研究: 1、协会课题参与报名表(附件一); 2、课题建议书(附件二)。 (二)执业人员自行组织课题组研究: 1、课题申请书(附件三); 2、所在机构同意课题申请人参加课题研究的书面意见。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 六、其他说明 一、执业机构应积极支持单位员工申报课题,申报课题的人员应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 二、协会秘书处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人员和申请课题进行审核,根据《课题建议书》的内容确定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课题研究的人员,并将执业人员拟自行组织研究的专业课题送行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征求意见,最终确定立项的全部课题在协会网站公示。 三、执业机构、执业人员希望协会组织研究的其他课题,可向协会提出建议,填写《课题建议书》,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方式交协会综合部。 联 系 人:刘荣 联系电话:67031040 传 真:63055135 电子邮件:cqicpazh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