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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业务报备表的注意事项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6-04-12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做好2006年度业务报备工作,特对2005年业务报备工作的几点问题进行说明,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遵照执行。
    一、业务报备表格式:业务报备表标准格式请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不要自定格式或对标准格式进行修改。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使用的EXCEL软件版本太旧,在表格中不能插入行,请将EXCEL升级至EXCEL 2002以上。
    二、业务报备表内容:
    1、请依据业务项目依次填列完整,不要漏报、汇总填报;如存在几个项目一次收费,将各项目依次填列后,在其中一项后填写收费金额。
    2、不属于“审计”、“验资”、“工程造价咨询”、“评估”的内容不要在业务报备表中填列。
    3、本套报表中金额单位均为“万元”,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在填表时注意检查,以免造成数据失真。如系外币业务请换算为人民币。
    三、报送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应于每季度末15日以内报送季度报备资料。
    2、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在报送季度报备资料的同时,须抄报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
    市财政局电子邮箱:cqczjd@cqwin.com
    联系人:郑元丽  联系电话:63899408  
    市注协、市评协电子邮箱:cqicpajgb@cta.cq.cn
    联系人:李  霞   联系电话:670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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