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要闻 >

关于对重庆腾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刘勇、席元忠的公开谴责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9-04-29 00:00点击次数:

 

    重庆市财政局在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重庆腾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于2009年4月作出撤销重庆腾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吊销刘勇注册会计师证书、暂停注册会计师席元忠执行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十四条“会员在执业中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撤销、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行政处罚的给予公开谴责”的规定,对重庆腾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刘勇、席元忠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业。
    1、明知被审计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同一会计年度编制两套不同财务报表的问题未予指明,为其出具了两个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
    2、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
    二、未按规定保存审计档案,部份审计报告保管不善,未向检查组提供。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