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根据协会(渝会协[2012]63号)文件的要求,各执业机构应按时向协会报送2012年2季度会计报表。但截止7月16日,仍有部份机构没有按要求报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未按时上报会计报表的机构有: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
重庆金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庆茂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庆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庆市酉阳渝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远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庆信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庆信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天值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庆华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庆市佳地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庆市欣地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未按要求报送会计报表的机构有: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所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