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财会〔2011〕2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按照财政部会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选拔的通知(财会〔2011〕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适应重庆市国民经济发展要求,迫切需要更高层次、统领会计理论和管理的会计人才,结合我市实际,拟建立重庆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机制,激励广大高级会计人员更加努力学习,选拔培养更多会计领军人才,更好地为重庆经济社会服好务,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输送优秀会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比照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的要求,今年我市只进行企业类会计领军人才预赛培训。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2、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在库人员。 3、企业、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二、预赛方式。 (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预赛报名表》(见后附件)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并携带身份证和高会职称证或高会通过成绩单,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直接报市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至5月27日。 (二)考试。考试内容范围为会计实务、内部控制、财务、法规等知识和英语。其中:英语占30%。试题类型:选择、判断、问答、翻译、写作等。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9日上午8:30—12:30。选拔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预选后培训。 (一)强化培训。根据预赛考试成绩并参考其他相关条件,取前30名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会计及相关知识、英语。集中培训后,参加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 (二)培训安排。培训对象由市财政局组织在市主城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11年7月至8月。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用,市财政局全额承担;其他费用由参培人员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四、每年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将在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推荐并支持本部门的优秀会计人才报名参加培训选拔,鼓励安排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希望踊跃报名,为重庆市会计行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联系人:黄宣洁 潘珺; 联系电话:023-67575523 023-67575119。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