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会协[2011] 2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附件1: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 附件2: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和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暂行规则,第二届行业编辑、调查、惩戒、维权、专业技术、会计管理等六个专门(专业)委员三年任期届满。经研究,定于3-5月启动并完成行业六个专门(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为调动会员参与行业事务的积极性,选拔吸收行业的优秀专业人才,请各执业机构向协会推荐行业六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一)候选人采取“执业人员申请、执业机构推荐、协会审查提名”的方式产生。
(二)按照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附件一),执业人员填写《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二)。
(三)执业机构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协会相关部门,秘书处根据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所在执业机构地域分布、规模大小及行业形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拔确定候选人,将名单提交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
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要求
(一)行业委员会肩负着维护行业权益、维护行业秩序的重任,各执业机构应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开自愿的原则,推荐热心为行业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切实做好行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以执业机构2010年12月31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资格人数之和确定候选人名额:1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候选人;11–30人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31–50人的,可推荐3名候选人;50人以上的,可推荐4名候选人。
(三)未被吸收进入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的人选,纳入“行业专业后备人才库”。
(四)请执业机构于2011年4月30前,将《行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报送协会相关部门。
具体部门、联系人、电话如下:
编辑、会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汪力 67031020
维权――注册部,联系人: 艾承荣 67031032
调查、惩戒、专业技术――监管部,联系人:曾志勇 670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