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09]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更好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评估行业文化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为评估行业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文化生活交流的平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拟在评估行业开展 “评估师眼中的祖国”摄影比赛。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主题与题材
本次摄影竞赛的主题是“评估师眼中的祖国”。活动通过评估师手中的镜头,展现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的伟大成就和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与丰富多彩的生活,以及评估行业的成长历程与评估师的精神风貌。
参赛摄影作品的主要题材:
1、反映祖国壮美山河;
2、反映祖国建设日新月异;
3、反映人民丰富多彩的物质与文化生活;
4、反映各民族团结与和谐气氛;
5、反映评估行业成长历程和评估师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作品征集对象
评估行业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以作品艺术性为主要评选标准;
2、参展作品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每位作者最多可提供5件作品,(组照每组不超过5张)。所有参加作品均不得改变主要原始元素;
3、参展作品彩色、黑白,胶片、数码均可,普通照片及反转片应扫描后提交;作品像素不低于2048×1536。
上传参展作品邮箱地址:zhangjie@cas.org.cn。
4、上传参赛作品时,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不超过50个字的简要文字说明、邮箱地址、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四、参赛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作品征集、网络投票、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展示等四个环节。
1、作品征集
征稿和截稿时间:2009年6月26日起开始征稿,2009年7月31日止截稿;
2、网络投票
2009年7月31日—8月31日,通过网站对参赛作品投票;
3、专家评审
2009年9月1日—9月14日,在网络投票的基础上,中评协将邀请3-5位摄影专业人士对入选作品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4、作品展示
2009年9月15日—10月31日,获奖作品将通过协会网站和出版画册进行展示。
五、参赛奖项设置
此次比赛活动设立奖项:
1、一等奖(1名):奖金 3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3、优秀作品奖(10名):奖金500元;
凡入围和获奖作品,均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纪念证书。
六、参赛征集规则
1、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活动组织单位不承担责任;
2、本次作品征集不收报名费和其它费用,所有应征作品不退稿;
3、参加本次摄影大赛即视为认同本次比赛的各项规则及评分标准;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七、活动组织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协会成立“《评估师眼中的祖国》摄影比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萍(中评协秘书长)
副组长:宋康乐(部企业司副司长)
成 员:李晓林(部人教司派出机构人事处调研员)
冯力松(部机关党委综合处副处长)
宋 阳(中评协党委副书记)
活动主办单位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同时成立专家评审组和工作组。
附件:参赛作品评比流程与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