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要闻 >

重庆市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7-06-06 00:00点击次数:

 

各执业机构:
    200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开始,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转发如下,希望行业的专业人才积极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的考试。

 
重庆市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计资格评价办法,在总结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人事部、财政部研究决定,2007年度继续实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1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⑴获省、市(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⑵主持或主研的财会科研项目获省、市(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⑶本人独立或主撰写过三万字以上的会计专著并公开出版;
  4.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之二条者:
  (1)本人独立撰写或撰写过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会计专业论文在全国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2)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对本单位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
  (3)在特大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会计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在大型企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一年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在中型企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三年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七年以上。
  5.任职年限和任职资格满三年以上不足五年,在任职期间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有特殊贡献并受到国家、省(市)部级表彰或区县政府及市综合部门表彰的会计工作先进个人。
  二、 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6月1日至6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渝中区张家花园192号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63871624 63870917)或涪陵区、万州区、黔江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涪陵区联系电话:72225161,万州区联系电话:58244025,黔江区联系电话:79241547)。
  3.报名人员携带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学历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相关证明,到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所指定的地点报名。同时,按渝价[2004]1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00元/人。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07年9月2日8:30—12:00
  3.考试地点:重庆工学院
  四、考试成绩
  1.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2.参加考试并达到重庆市合格标准的人员,由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重庆市范围内1年有效。
  五、考试用书
  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会考[2007]28号),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定价 55元。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