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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银监会就规范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资产评估工作发出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5-07-12 00:00点击次数:

 

 

     为了规范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责和作用,保证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日前,财政部、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89号),通知分别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各级监管部门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不良资产处置中资产评估和评估报告使用环节的管理,充分发挥评估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积极作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先评估后处置的程序,不得逆程序操作。
  在评估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要优先选聘信誉好、资质优、职业道德良好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配合评估机构执行评估业务,不得干预评估机构正常执业,不得授意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出具不实或虚假评估报告。对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结论或价值分析结论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合理、恰当的使用。
  通知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评估准则和规范的要求,规范执业行为。要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不得迎合委托方或利害关系人的不正当要求,保证执业的独立、客观、公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资产评估业务的监管和执业质量检查,使资产评估更好地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对不按规定执业,串通作弊、故意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的,以及恶意使用评估报告的,一经发现,要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政部 银监会就规范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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