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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渝会协〔2019〕13号

来源:会员部发布时间:2019-03-04 16:36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重庆市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2018年12月31日在重庆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2、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二、年检时间
  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15日。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否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是否停止执行业务满12个月;
  (四)是否专职执业;
  (五)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七)其他规定的年检内容。
  对不符合年检条件的执业人员,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暂缓年检、不予年检的决定。
  四、年检方式
  1、在执业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统一组织进行年检;
  2、协会代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自行填报资料到协会进行年检。
  协会将安排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着重检查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专职执业的情况,重点检查:新设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中小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受到投诉举报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60岁以上且最近两年注册的执业人员。
  五、年检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
  1、《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附件1);
  2、《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表》(附件2);
  3、《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附件3);
  4、《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附件4);
  5、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附件5)。
  《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为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导出数据。
  (二)资产评估机构
  1、《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附件1);
  2、《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信息表》(附件7);
  3、《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师名单》(附件8);
  4、《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名单》(附件9);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等资格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三)协会代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1、《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附件1)。
  六、年检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
  1、执业机构完成2018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并将2019年年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会员部邮箱;
  2、携带年检材料、证书原件等到协会进行现场年检;
  3、现场年检顺序:会员部核对人员信息→综合部核对机构收入信息→办公室收缴会费→会员部完结年检手续。
  (二)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1、填写《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单位名称”栏填写姓名、执业证书编号;
  2、携带会签表至协会进行现场年检;
  3、现场年检顺序:会员部核对人员信息→办公室收缴会费→会员部完结年检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6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需同时提交单位会员入会申请,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会协〔2019〕5号)(附件6)。
  (二)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年检材料基础数据来自行业管理系统,需在办理年检工作前完善行业管理系统中的全部信息,确保所有修改的信息和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信息一致。协会将在现场年检时核查上述信息的完善情况,未完善的暂缓年检。
  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 (http://acc.mof.gov.cn/)对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对、补录、修改。
  2、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http://cmis.cicpa.org.cn/简称:中注协系统),核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核对合伙人股东股份份额,提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申请;核对从业人员信息,清理已离职人员、清理已转执业人员、录入新增员工(录入新员工时请完善所有信息)。
  (三)执业机构如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已死亡或其他特殊情况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应当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
  (四)各执业机构应当完整填列本机构从业人员信息,本机构从业人包括2018年12月31日在执业机构工作的除执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
  (五)外地在渝分支机构在上报年检资料时,应同时加盖总所的印章。
  (六)为保证执业证书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的年检时间统一为2019年3月31日。
  (七)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15日期间暂停办理注册、转所、转会、登记等事项。
  (八)执业机构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准备各项年检材料,按规定时间、程序到协会办理年检手续。
  (九)协会将于2019年6月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公示年检结果,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结束后,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制作“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专刊”向社会公告。
 
  联系方式:
  会员部:4楼401室,
  联系人:曾志勇  电话:67031195
      刘  荣  电话:67031194。
  邮  箱:cqicpa_hyb@qq.com
  综合部:3楼306室,联系人:孟莉莎  电话:63118450。
  办公室:3楼305室,联系人:刘卿平  电话:67031022。
 
  附件:
  1、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
  2、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表
  3、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
  4、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
  6、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会协〔2019〕5号)
  7、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信息表
  8、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师名单
  9、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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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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