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重庆市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2018年12月31日在重庆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2、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二、年检时间
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15日。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否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三)是否停止执行业务满12个月;
(四)是否专职执业;
(五)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七)其他规定的年检内容。
对不符合年检条件的执业人员,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暂缓年检、不予年检的决定。
四、年检方式
1、在执业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统一组织进行年检;
2、协会代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自行填报资料到协会进行年检。
协会将安排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着重检查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专职执业的情况,重点检查:新设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中小执业机构合伙人(股东)、受到投诉举报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60岁以上且最近两年注册的执业人员。
五、年检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
1、《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附件1);
2、《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表》(附件2);
3、《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附件3);
4、《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附件4);
5、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附件5)。
《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为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导出数据。
(二)资产评估机构
1、《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附件1);
2、《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信息表》(附件7);
3、《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师名单》(附件8);
4、《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名单》(附件9);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等资格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
(三)协会代管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1、《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附件1)。
六、年检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
1、执业机构完成2018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并将2019年年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会员部邮箱;
2、携带年检材料、证书原件等到协会进行现场年检;
3、现场年检顺序:会员部核对人员信息→综合部核对机构收入信息→办公室收缴会费→会员部完结年检手续。
(二)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1、填写《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单位名称”栏填写姓名、执业证书编号;
2、携带会签表至协会进行现场年检;
3、现场年检顺序:会员部核对人员信息→办公室收缴会费→会员部完结年检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6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需同时提交单位会员入会申请,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会协〔2019〕5号)(附件6)。
(二)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年检材料基础数据来自行业管理系统,需在办理年检工作前完善行业管理系统中的全部信息,确保所有修改的信息和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信息一致。协会将在现场年检时核查上述信息的完善情况,未完善的暂缓年检。
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 (http://acc.mof.gov.cn/)对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对、补录、修改。
2、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http://cmis.cicpa.org.cn/简称:中注协系统),核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核对合伙人股东股份份额,提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申请;核对从业人员信息,清理已离职人员、清理已转执业人员、录入新增员工(录入新员工时请完善所有信息)。
(三)执业机构如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已死亡或其他特殊情况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应当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
(四)各执业机构应当完整填列本机构从业人员信息,本机构从业人包括2018年12月31日在执业机构工作的除执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
(五)外地在渝分支机构在上报年检资料时,应同时加盖总所的印章。
(六)为保证执业证书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的年检时间统一为2019年3月31日。
(七)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15日期间暂停办理注册、转所、转会、登记等事项。
(八)执业机构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准备各项年检材料,按规定时间、程序到协会办理年检手续。
(九)协会将于2019年6月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公示年检结果,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结束后,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制作“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专刊”向社会公告。
联系方式:
会员部:4楼401室,
联系人:曾志勇 电话:67031195
刘 荣 电话:67031194。
邮 箱:cqicpa_hyb@qq.com
综合部:3楼306室,联系人:孟莉莎 电话:63118450。
办公室:3楼305室,联系人:刘卿平 电话:67031022。
附件:
1、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会签表
2、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表
3、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
4、2019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
6、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会协〔2019〕5号)
7、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信息表
8、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师名单
9、2019年度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