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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等四项执业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渝评协〔2018〕14号

来源:监管部发布时间:2018-05-14 13:36点击次数:

 

各评估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更好地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专业服务能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实际需要,借鉴国际评估准则经验,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有关委托方的意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四项评估执业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执业人员认真学习讨论,于2018年5月28日前将《评估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附件6)电子版反馈我会监管部,邮箱:79397728@qq.com。
  联系人:蔡雪晴,徐畅    
  联系电话:67031028,67031029
   
  附件:
  1.关于《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执业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修订征求意见稿)》;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修订征求意见稿)》
  6.评估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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