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更好地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专业服务能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实际需要,借鉴国际评估准则经验,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有关委托方的意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四项评估执业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执业人员认真学习讨论,于2018年5月28日前将《评估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附件6)电子版反馈我会监管部,邮箱:79397728@qq.com。
联系人:蔡雪晴,徐畅
联系电话:67031028,67031029
附件:
1.关于《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执业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征求意见稿)》;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修订征求意见稿)》;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修订征求意见稿)》
6.评估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