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做好2021年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确保年检人数与行业管理系统数据一致,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以及我会年检工作安排,我会将于年检期间(1月1日--3月31日)暂停办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登记、转所(会)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注册登记停止办理时间:2020年12月15日。需要在2021年1月以前办理人员注册的执业机构,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提交注册材料;
2、转所(会)停止办理时间:2020年12月31日。目前至12月底正在办理转所的机构,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拟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办理拟任股东(合伙人)转入协会代管的;财政部门新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办理股东(合伙人)转出协会代管的;
(二)因会计师事务所被撤回行政许可、评估机构被撤销备案,需转入协会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