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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业机构协办行业期刊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6-02-28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为了更好地宣传行业,活跃行业的专业交流,塑造行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2006年,行业期刊将增加对执业机构的宣传力度,着重从执业机构的动态、业绩以及发展思路来展示行业的良好形象。为了充分调动执业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行业编辑委员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并经协会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行业期刊在协会主办的前提下,可由行业的执业机构协办,以达到提高执业机构知名度,塑造品牌形象,扩大行业宣传的目的。现将执业机构协办行业期刊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业机构申请协办行业期刊的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协办的条件
    1、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遵守行业规章制度,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心参与行业活动,积极为行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3、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设有专门的信息收集人员或有专业能力较强的美工、编排人员。
    (二)申请协办的程序
    1、报送协办申请。所有申请协办机构须在每年2月底以前向协会编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拟协办的行业期刊具体期号(如2006年第2期)、期刊的总体设计构思(包括栏目设计、主体内容、内页版面设计等),经编辑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能成为协办方。
    2、签订协办协议。
     二、协会(以下称主办方)和协办机构的职责分工
执业机构协办行业期刊(行业期刊为季刊),原则上同一家执业机构一年内只能协办一期,也可由多家执业机构联合协办一期。主办方和协办机构的职责分工如下:
    1、行业期刊版面在50页左右,协办机构可独立使用行业期刊版面的一半来全面、系统、客观地宣传其机构的执业理念、业绩、研究成果等,但不能以广告形式进行宣传。
    2、主办方、协办机构各按所占版面比例进行组稿,并将所有稿件交由编辑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稿件由协办机构进行总体排版、校对,主办方验收合格后交由协办机构印制成册。
    3、主办方负责封面设计。协办机构可自主选择印刷厂,主办方承担每期期刊固定发行印刷费(每本费用不能高于4.5元)和稿费,除此以外的费用由协办机构承担。
    4、主办方负责各执业机构和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以及企业集团、高等院校的赠送;协办机构根据需要,增印期刊的册数,赠送给自己的客户。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