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渝注党委〔2012〕2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会行党〔201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2年5月24日
关于转发《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渝注党委〔2012〕2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会行党〔201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