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请各机构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行业专业人士面向社会授课情况报送到协会考试培训部。现将报送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1、报送材料必须包含姓名、机构、授课时间、培训对象及被培训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参照附件) 2、报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协会将随机抽取部分被培训单位进行访问; 3、报送邮箱:20057465@qq.com。 附件:授课情况上报表 授课情况上报表 机构名称: 序号 姓名 机构 授课年月 授课对象 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