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发展与规范中介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渝中中介办[2011]1号 关于开展申报2010年度渝中区 重点、新办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的通知 区域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2010年度重点、新办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区域各中介机构予以高度重视。 一、资格审查时间、程序 1、2011年1月26日前,各机构将申报材料报送区中介办公室。 2、2010年2月,区中介办公室完成重点、新办中介服务机构及契税返还资格的初审工作,并由中介领导小组复审确定区域重点中介服务机构和享受财政扶持新办及契税返还的中介机构名单。 3、中介领导小组将审核确定名单报送区政府,区政府确定政策兑现时间和方式。 二、中介机构(企业)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㈠申请重点、新办中介机构资格需提交的资料 1、机构申请享受渝中区政府财政扶持政策的报告(范本见附件2),报告中必须注明企业实际经营地址,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座机、手机、传真),开户银行、单位帐号等基本情况。 2、机构2010年度经营情况表(附件3),享受政府扶持或奖励企业纳税情况计算表(附件4)及缴款凭证、退税凭证复印件,凭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印章齐全。 3、机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名片、财务负责人名片。 4、外区迁入享受新办政策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的有效证明(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㈡申请购房契税财政返还需提交的资料 1、机构申请享受购房契税扶持政策的报告(附件2),报告中必须注明企业实际经营地址,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座机、手机、传真),开户银行、单位帐号等基本情况。 2、机构享受政府扶持或奖励企业纳税情况计算表(附件4),购房当年或一年内缴纳的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3、购房合同、产权证、国土证复印件。凭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印章齐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全部采用A4纸打印(复印),塑料封套文件夹,装帧成册,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其中纳税情况计算表采用“EXCEL”的电子表格)。 2、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超过1月26日申报期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补报。 3、申请材料有严重失实的,将在资格审查中视为不诚信单位。 四、报送要求 1、区中介办: 申请材料:附件2(申请报告)、附件3(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4(企业纳税情况计算表)、缴税凭据复印件、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外区迁入享受新办政策另需提供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1月26日 2、区财政局: 申请材料:附件2(申请报告)、附件4(企业纳税情况计算表)、缴税凭据复印件、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外区迁入享受新办政策另需提供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1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怡、汪媛媛、张金秀; 2、联系电话:63765035、63765185 3、办公地址:管家巷9号区级机关综合大楼9楼905房间 附件1:2010年度渝中区中介财政扶持政策摘录。 附件2:2010年度中介机构申请区政府财政扶持政策报告范本。 附件3:2010年度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附件4:享受区政府财政扶持政策企业纳税情况计算表。 渝中区发展与规范中介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17日 附件1: 2010年度渝中区中介财政扶持政策摘录 序号 享受扶持或奖励政策条件 考察税种财政实得计算公式 扶持或奖励政策依据 1 经区中介领导小组审定,区中介办公室出文认定的重点中介服务机构,当年(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入库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律师事务所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区财政实得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营业税×40% + 企业所得税(律师事务所为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16% 渝中委发[2006]25号 (www.cqyz.gov.cn下招商投资栏目内扶持重点、新办政策) 2 经区中介领导小组审定,区中介办公室出文认定的战略策划、战略投资、金融证券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当年(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入库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律师事务所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区财政实得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3 经区中介领导小组审定,区中介办公室出文认定的新办中介服务机构,当年(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入库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律师事务所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区财政实得3万元以上(含3万元) 4 经中介领导小组认定的重点中介机构(企业),在我区首次购房总价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办公或经营,在购房当年或一年内缴纳契税。 附件2: XXXXX(中介机构全名)申请享受中介机构财政扶持政策的报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一、机构(企业)概况:机构性质、成立时间、专业资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从业人员状况。 二、2010年度机构(企业)经营发展情况 三、申请享受财政扶持类别(前三项选其一): 1、现特向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享受重点中介机构财政扶持政策 2、现特向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享受战略策划、战略投资、金融证券咨询类中介机构财政扶持政策 3、现特向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享受新办中介机构财政扶持政策 4、现特向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享受购房契税返还的财政扶持政策 特此报告 XXXXXX(盖章) 年 月 日 附: 企业地址: 单位邮编: 法人代表: 手机号码: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3: 2010年度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机构名称:(盖章) 项 目 金额(万元) 备注 纳税指标 营 业 税 当年实际净入库数 个人所得税 当年实际净入库数 企业所得税 当年实际净入库数 各税合计 当年实际净入库数 经营指标 营业收入 当年实际发生数 利 润 当年实际发生数 经营场地(㎡) 单 位 网 址 有无工会、支部 从业人员数 专业人才数 具有相关行业从业资质 诚信指标 有无违法、违规 行为处罚记录 有无拖欠税款现象 配合中介办公室 统计工作情况 机构或主要负责人荣获奖励情况 区级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渝中区发展与规范中介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年 月 日